外地总公司关闭深圳分公司,没有任何赔偿,5.29发出,6.1就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也没有发。
更新时间:2013-05-31 23:56:58
问题描述:
外地总公司关闭深圳分公司,没有任何赔偿, 5.29发出,6.1就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也没有发。 邮件内容 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市场销售价格大大低于产品成本价,公司亏损严重。经公司董事会讨论:
1、从6月1日起关闭深圳运营中心,请吴总配合苏**完成深圳运营中心交接工作并作好后续处理;
2、深圳运营中心人员请自动离职并作好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全权委托苏**负责。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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