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钱算是共有他净身出户,并给予我婚前财产二十万元.他只支付孩子的一半生活费是合法的吗?而且房子还欠有贷款
更新时间:2013-05-08 14:29:28
问题描述:
我是09年5月份与老公结婚的,当时拿了结婚证直接买房,09年十月份举行婚礼,我母亲给了一份嫁妆钱,请问这钱算是共有还是婚前的?婚后半年,发现老公没有生育能力,去做了供精型人工授精,在我怀孕期间,他与别的女人暧昧不清,但没有出格的行为,那时我怀孕6个月了,因为这个孩子来之不易,我原谅了他,他给我写下了一份声明,说如果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因为他的原因导致离婚的话,他净身出户,并付孩子的费用,并给予我婚前财产二十万元.请问这份声明有法律效用吗?现在孩子1岁零4个月了,他对我很冷淡,而且总在家里用一些不是理由的问题来挑我的错误,引起争吵.前些日子我在家打扫卫生扫出了一枚疑似耳钉的东西,他否认与他有关,而且对孩子也不关心,比较冷漠,如果离婚后,我现在在家里带孩子,没有生活来源,他只支付孩子的一半生活费是合法的吗?而且房子还欠有贷款,房子给孩子后,他有偿还房屋贷款的义务吗?婚后孩子出世过周岁见面礼之类的,共收得礼钱四万五千元,本来商量孩子的钱是另外存下给孩子的,结果买车时他挪用了三万一千块钱,离婚时车给他,这笔钱他应该另外存给孩子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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