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未付定金,中介要求付佣金
更新时间:2013-03-19 10:58:10
问题描述:
中介带我们夫妻看房,当时卖方女主人很晚回来,我们一直等到9点半,谈的过程中,卖家提出不网签,并首付当天可能不能过户,要领导签字,因她本人在银行工作,房屋有贷款。同时家里附属物未明确留下,说要问父母,但中介拿出一份合同,是中介公司自己的,说签个意向,后续再谈。只有我老公一人和卖方的一人签字,卖方房产证有一家三口,我觉得没谈妥并未签字,也没用留身份证号码。回去后父母说有风险,中介的合同写的也有问题。第二天我同卖家说不买了,卖家说算了。现在中介告我们违约。我发现合同附属物写了几个也没写全,还没写给哪方,合同写的付定金的日期居然是当天的日期还加了个前字。并且中介居然写的半个月基本付清除2万尾款,但下面却有一条是20日内才向房产局备案。此合同上中介作为丙方签字的,中介费2万,说有一条其中违约付违约2万。请问此种情况法院如何判,我感觉中介就是霸王条款,挖了坑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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