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
更新时间:2013-01-25 12:49:18
问题描述:
20年前,我们生产队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举办乡镇企业和医院、收蝉茧的厂等,我们生产队将近有100亩地左右被征用。当时有一家企业(差不多50亩地)办的时候给700元一亩的补助和一亩地2个土地工人可以去上班,但是我们以前去那些人的也因为年纪等原因被遣出厂了,现在我们生产队100多人没有一人在那里工作。其中有一年,当时的乡镇企业的人把这个企业卖给了别人。现在那人要把厂拆了转卖别人做别的用途去了。我就是想问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应该是要符合对农村集体有帮助的,但是我们除了那700元没有任何权利给我们。那些人专卖企业的时候,我们的地到底是怎么算的,我们都是务农的人口,我们所有的地都被征用了,然后就不属于我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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