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诈骗定罪咨询
更新时间:2013-01-09 09:53:01
问题描述:
我在2011年8月份,经朋友介绍认识孙某夫妻。二人自称能利用与房产主管领导的关系为我办理一套福利房。在我交给他们指定金额的房款定金和相关申请资料后。身边朋友知道后也纷纷托我代为办理这批住房指标。由我先后交给孙某十几套各类福利房申请资料和指标款60余万元。其中5户由我先行垫付十多万,其余十户由各户出资。当时孙某夫妻说钱款大部分是给领导的。承诺一两个月之后就分下这批福利房。但直到2012年7月,这批企业福利房公布两个多月后始终不见矿上为我们落实分房。期间我也多次催促堵截孙某,要房要钱未果。孙某夫妻见实在无法推诿。与2012年7月底潜逃,失去联系。我们才知上当。我在与朋友们商议后于2012年8月初到辖区刑侦大队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十几天后就将孙某夫妻抓捕。得知被骗后,我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但为了减少朋友们的经济损失,在报案后,公安机关侦查期间,我通过亲戚资助和贷款等方式,陆续还清了朋友们交给我的代付款。得到他们的谅解和感谢。而让人费解的是2012年11月底,我的损失不但没得到解决,还收到公安局对我涉嫌诈骗的逮捕通知!这几乎令我崩溃。我现在虽已获得取保候审,却不知如何为自己辩护申诉。祈求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正义之士救助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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