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层给出的说法是;不给予员工辞职且停止所有员工的正常休息;还是凌晨三点至六点。
更新时间:2013-01-05 12:56:06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2年四月七日入职,截止2013年一月四日因长时间的上班不规律致身体不适想辞工。公司高层给出的说法是;即将年尾;本物业公司严重缺人;不给予员工辞职且停止所有员工的正常休息;还扬言在上班时间内打瞌睡者扣除两天休息,玩手机者扣除一天休息。按入职时的规定;一个月有四天的休息时间。本人现在累计起来的休息天数已达20天左右。况且每个月每人只能轮到几次3H的休息时间,还是凌晨三点至六点。至此本人身体素质以在的下降。上恳请刘律师给我们打工者的一个心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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