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2012-10-10 19:44:39
问题描述:
我爱人骑电动车直行被左转机动车撞倒,后被机动车送到医院,至颈椎脊髓受损,左半肢体偏瘫。事后我在医院报警。当天就转到内蒙古医院治疗,肇事方垫付了2万元。治疗一月后我到交警队去处理事故,交警队把对方叫来调解,初步意向是肇事方给我爱人一次性补偿医疗费6万元。可是事后对方一各种理由推脱!期间我又去交警队了几次催促,在事情过了三个月后我又去交警队,交警给我拿出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里面说两辆车没有碰撞痕迹,事发后没有保护现场,无法认定双方责任,无法证明事实。对方笔录说没有撞到,我爱人说撞到了左侧。可是我家的电动车由明显的碰撞痕迹。出了证明后我曾几次去交警队询问要看现场照片,可交警队以各种理由推脱,期间我又找了他们领导,可是至今无答复!眼看这件事已经过了4个月,我不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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