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旅游,并签订了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故不承担赔偿责任,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2-09-25 00:04:42
问题描述:
我于今年9.13日报名参加了深圳XX旅行社9.30出发的5天4晚湖南张家界、凤凰旅游,并交了全款,并签订了合同,XX旅行社与今天9.24日电话告知因未买到9.30的高铁票建议我将出发日期推迟到10.3日或者取消,我于9.24日下午到XX旅行社进行交涉,提出出发日期不能变更,要求退回全款,并赔偿相应损失,但XX提出未买到高铁票属于不可抗因素,与旅行社无关,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只能退回预交的全款。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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