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办理过户的时候发现被冻结,能退款及违约赔偿么?
更新时间:2012-09-23 19:13:29
问题描述:
本人普通一打工者,3月前经一中介介绍,签买了一二手房,贷款的,为海州区,定金当时交了1万,当时是当着中介面交给卖方的,第三天交了首付款,后续为办理贷款时间,但就在当办理过户手续时(9月15号左右)突然接到中介通知说卖家房子是被冻结的无法办理,后联系卖方,因为在连云港确实查不出什么异常,单单过户时才被告知不可以办理,卖方称也不知情,后来得知是他几年前曾替一浙江朋友担保,后来他的这位朋友因欠银行钱没还,所以浙江房产局冻结的。而我本想10月1准备装修结婚的,因此被耽误了,而且我在外地工作,因为出现问题还要请假回去办理或商讨此事。
我的问题;
1.是否可以认定卖家违约,及要求其退款和赔偿违约金,赔偿的违约金是定金还是首付款呢?
2.因本打算10月1前装修好房子结婚的,但因现在房子无法过户,被推迟,而且当初为了买这房子从工作地往返连云港数趟,是否可以针对此项要求另外赔偿,为多少?
3.合同中虽说卖家应按期交付房产,及预期赔偿等,但没有具体定清日且没有定清赔偿比例,是否可以默认按期交付指的是至房产过户手续时,法律上是否支持?
4.因为当初中介不愿意过手操作定金及首付要求我们自己处理,中介只做当面见证。如果成功办理退房,是否可以要求中介退回所以因此房产交易而产生的费用?
5.卖家现在不愿意退款,估计也是确实没钱,保证3月内解冻可以继续交易,而且立即把房子让出来给我,但因为有存在不确定性,我不可能盲目进行装修和结婚,如果我接受的话,我是否可以要求第2个问题中的赔款事项?因其确实影响了我的原有计划和正常工作。
6.如果我接受3月内解冻的话,可能会要求对方签订一些保证我利益的合同,同时也会因此些问题或许谈判失败,走上法律途径,但当我在起诉期间,房子解冻了,可以过户交易了,这个该怎么办?所以起诉期间的解冻时间,是以提交起诉书时间为截止时间还是以实时解冻时间为准?
以上问题,还望哪位好心律师一一解答,再此无法言谢,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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