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无故提出离婚,已分居近2年
更新时间:2012-06-25 15:50:5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宜春人,于2006年与妻子周XX在深圳工作时相识相恋,并与2010年8月在宜春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同年12月,她回宜春卢村后,就再未在一起生活。2011年春节后,她在浙江温州打工,期间一直有电话网络联系,2011年10月,双方都回宜春并举办了婚礼,婚礼过后1周,周XX就以夫妻无感情为由,拒绝一起生活。2011年10月9日至今,夫妻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并且无任何联系,最近她要求我与之离婚,并要求我归还在深圳一起工作3年的个人收入,我并无婚姻过错,她的要求法律会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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