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工程款求助
更新时间:2012-05-25 21:28:42
问题描述:
以下是合同的付款条款内容: 竣工验收后即付总工程量30%,所欠工程款开始按月息1.5%计息。到97年12月底再付总工程量30%,余下工程款和利息到98年6月底前一次付清。 以下是实际情况: 竣工验收后直到98年6月底,甲方并没有支付任何工程款,工程款为30万。而从98年12月开始每年的年底只支付2000的工程款,直到现在14年合共只给了28000元,请问这工程款的利息应该怎么计算?是按30万去计算14年的利息还是按27万2千去计算?是否有政策依据去追讨利息?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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