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月与房主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签订时,合同签订后,我应该如何主张我的权力?
更新时间:2012-05-22 17:36:45
问题描述:
我今年3月与房主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准备经营咖啡馆。合同上房屋用途为商业。该楼上基本为小型公司,楼下底商为商铺经营,这是我看到的情况。与物业沟通,也没问题。合同签订时,没看房主的产权证。
合同签订后,我支付了3个月房租及押金,就开始设计装修。
同时开始给公司起名,后找代理办证的公司进行名称审核及办理各种注册的手续。并要求房主提供办证 用的产权证。4月7日,拿到大小证后,代理公司称此处不能进行公司注册,更无法进行餐饮业的经营,而此时,装修已基本完工。
不能办证的原因在于:房主提供的个人产权证上,房屋的设计用途为:配套公建。整幢楼的证上是:地下车库,配套公建,住宅。
后来和房主沟通此事多次,他说找关系,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各方努力,均无结果。
此时,除了前期给房主的租金和押金(5.5万),装修及购买设备,我投入了近15万元,合计已经投入20.5万元。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主张我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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