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凭期内房东的违约行为
更新时间:2012-05-11 16:35:55
问题描述:
您好,我家人在北京望京祖了一个住宅,租期为1年,将于是2012年6月30到期,房租3个月一交.因我爱人是外国国籍,5月分要更新签证,所以4月再续了1年的租期.但是续约1个星期以后,空调出了故障.按照契约,租期内发生的故障,其费用应该是房东来承担的.我通过中介公司或我自己本人,企图通过各种途径跟房东沟通.但是他不但不愿意承担费用,还根本不愿与我沟通.而且把修理空调作为一种条件来,给我家人施加压力.因我爱人是外籍人士,中文不好.很难与积极应付他们,我因工作关系长期在国外.
中介公司也不是很积极地调节此事.房东是台湾人.
我非常看不管这种不道德,不诚信的行为,想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给自己卫权.
1. 要把续约解除
2.租期内把空调修理
面对这种问题,我应该怎么办.
你是否承接样的问题? 办理这样的问题需要多少代理费用?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律师代理费,我的误工费,交通费,通话费等全与违约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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