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效果如何
更新时间:2012-05-09 09:44:54
问题描述: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争议案(编号为201100674),于2011年11月16日在武汉市仲裁委仲裁庭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日,由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的调解书双方签收并生效结案。但时至今日被申请人仍有部分协议尚未执行,即:被申请人以财务账务处理有困难为由拒不给付申请执行人已预交的仲裁费7660元。被申请人以与建筑商的保修期已过为由拒不为申请执行人修复所购商品房墙面裂缝、屋面瓦破损等属于保修期内的问题。特别是第2条法院会支持吗?仲裁调解书原文为:墙面裂缝、屋面瓦破损等属于保修期内的问题,由被申请人协调物业公司或建筑商为申请人修复完毕。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