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发商原因未办理土地分割证可否退房?
更新时间:2012-05-09 10:27:31
问题描述:
随XX搬迁到龙溪,我们很多XX员工在**小区住房以**贵地安家乐业,今年4月,在本来停车位奇缺的情况下,开发商将原来规划的小区出入口及部分停车场围起来,租给外面酒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74条,该地块为业主所有,业主有优先所有权,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无权占用牟利,目前开发商无视业主抗议,继续施工。之前就出现过将忽悠我们买房时说的游泳池改建成发电房,后来经过抗议,又改回来的事件。开发商如果这样的话,实属欺诈卖房,如果是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找哪里维权,是否可以退房而不增加损失。毕竟我们都是用血汗钱买房置业,还在贷款,可开发商根本就没有打算为我们办理分割发证。本来是大产权的房子,现在很可能什么都没有。这种可否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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