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
更新时间:2012-04-15 11:07:29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姐在2月底出了车祸,之前在 医院治疗半个月后转入 医院,其中有一个出院记录,今天第二中医院提出他们院方规定凡在他们医院住院满一个月的需要办理出院,入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再办入院。如果我们再办理出院跟入院手续。那等我姐康复时再出院的话就有三次出院记录,出院后我们会起诉肇事者和车主,请问下这样可以吗?因为有三次出院记录,我就怕到时候会在这件事上发生问题。
还有在 医院的时候所有费用都是肇事者出的一共应该是5000元左右,后转入 医院后对方付了10000元医药费之后就不管了。后面一直是我们自己付的,到今天以用医药费1万多(还未出院,目前一天是300左右),外加我跟我母亲来这边照顾,我方一共花费2万元左右,我姐的正常工资一个月是3500左右,请问到时候赔偿费用我们应该怎么算。(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营养费等)这些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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