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帮我解答一下
更新时间:2012-03-28 12:31:36
问题描述:
事因;为农村私人做事,建筑方面。从二楼摔下来,造成脚掌肿大及疼痛,于是主人家说这种事可能脚上有淤血,主人叫其它工人帮忙用土方法《扒火罐》扒出淤血,主人家和帮忙的工人都在场,因操作不当,造成脚掌和脚背烧伤。,
现在中医院已住院好几天了,主人家老板也没有过来看一下,因伤比较严重,用了很多钱,,现在自己没有钱再支付医药费 ,找老板,老板说是自己的事与他没关,
伤者是由老板的老同学叫去老板家做事的,可出事后老板却把伤者的工资结算给他的老同学,叫老同学转交给伤者。
注:老板的老同学是当地的包工头
医院医生说烧伤等级达到2到3级
1试问这是工伤吗?
2如果是工伤人责任是谁?
3可以司法起诉吗?
4叫伤者去做事的人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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