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债务
更新时间:2012-03-20 21:20:06
问题描述:
我弟弟是个强迫症患者,结婚10年,有一女孩8岁,2009年在亲朋好友的帮忙下,盖了一幢房子,但是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更没有房产证等。10年间,我弟媳只顾自己享受,经常与他人外出吃喝玩乐,没有尽到一个妻子和母亲应尽的责任,同时,以开食杂店资金欠缺为借口,背着我弟弟到处借钱,总计可能好几十万,其中也包括向我的亲戚借了10几万,近两年我的亲戚们再也不借钱给她,如今她气急败坏,一边四处躲避债务,一边提出离婚,声称她2008年离开家至今,没人关心过问她,夫妻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房子一人一半。请问,我弟弟该怎么办,他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父母及兄弟姐妹也愿意帮他抚养,法院会把孩子判给我弟弟吗?房子会一人一半吗?她自称08年离开了这个家,而房子建于09年,她有权利要得一半产权吗?她的债务能否认定为她的个人债务,我弟弟不用承担?离婚时,我弟弟作为一个强迫症患者,能否要求她支付一笔赔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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