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和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2-03-07 18:38:44
问题描述:
我小孩2009年12月,在学校与同学做游戏,后该同学称撞到墙上,嘴唇出血,同时发现牙子撞掉了一角,后经追问,该同学称在这之前,她在上厕所时因地面湿滑已自行摔了一跤,但上述事项均未有人证,学校也未装探头,所以无法认定事实,但学校为推脱责任,刻意编造事实,认定是由我小孩引起,而对方家长因追究学校不成,以学校认定的事实为由,于2011年6月向我方提起诉讼,我方监护人认为以上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另经查法规,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应为一年,应已超过时效,我方是否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终止诉讼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