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2-02-16 13:13:44
问题描述:
我去年从公司辞职,十月份走的,当月做了8天,后来直接递了报告就走了,现在公司要我退回10月为我缴纳的保费,但是我咨询过律师了,说是不必退,可原公司一直纠缠这方面,我的保险卡都还没给我。后来也问了专业意见,我10年8月入职,11年10月离职,按规定入职当天公司就要为我缴纳保费,但是老板说是签合同才算,我是11年3月签的合同,11年6月才开始缴纳,我知道严重违法了,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我不想走到这一步,和他们好好协商,我只要保险卡了,其他费用我不要了,但是公司一定要我退还,我十月份又不是一天没上班。公司一直拿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压我,我是做房产的,说我走时没办交接,但是我的所有客户资源都在本子上,售楼处的经理也知道客户的情况。包括后来有客户打我电话,我都说我调离别的部门了,没说离职,其他同事打我电话询问客户情况,我都一一告诉了他们。现在公司准备以没办理好交接来找我麻烦,还说如果告上仲裁,硬碰硬,他就给我一份开除报告,不是自动解除合约报告。我如果以仲裁的方式和他们解决,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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