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更新时间:2012-02-15 17:31:38
问题描述:
朱协议书给我,写明12岁的女儿和房子给我。要我给他房屋补偿金45万。每月他给1000元抚养费。我的房子是1999年买的,在罗湖区莲塘普通住宅楼,120平方。当时是18万。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给他。我想请问您,如果在法院判决的话,我需付更多的房屋补偿金给他吗?离婚时因为他背叛。家庭暴力。第三者主动打电话给我,我有通话记录录音,还有和她的QQ聊天记录等。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我想他每月给3000元。但他不接受。扬言男人四十一朵花。女人四十豆腐渣。就拖着我。他在国企工作。每月有1万元收入。我不知道怎么办。应不应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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