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给办离职
更新时间:2012-02-12 11:39:32
问题描述:
公司每年有去日本研修,所谓研修就是去总公司工作。日本研修生一样,内定的制度是在日本工作到期后回本公司后工作5年,说是公司培养我们了,必须在本公司工作5年,如有辞职,必须返还公司的培训费,培训费包括体检,机票,国内外交通费,办理护照,签证等一切费用,共计5万元。如果工作了1年就赔偿4万元,工作两年赔偿3万元。以此类推。服务期为5年。合同中也没有赔付5万元培训费。合同期限为5年。培训费根本用不了5万元。不赔偿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新单位不敢接收你。这种公司制度合理吗?我申请劳动仲裁能赢吗,去日本工作算培训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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