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认定及追款
更新时间:2011-12-13 14:12:47
问题描述:
我一个非常好的朋友以各种理由在4年间先后从我这借走了共计25700元现金,去年又分别以朋友的矿山急需用钱要他来借和他母亲在老家动手术急需用钱两种理由把我的两张信用卡借走并且把可透支金额全部刷光,两张信用卡现在本金加上生成的利息已有57500元以上,我向他索要欠款已经三个多月,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昨天我分别向他母亲和朋友打电话确认,结果全部是他编造的谎言,请问他是否已经构成了诈骗罪?他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工资卡也在最近被别人起诉追款冻结了,住的房子是他母亲名下的,如果构成诈骗罪,我的欠款是否能够追回,可以向他母亲讨要欠款吗?(注:欠我的钱都没有欠条,他还有个智障的哥哥需要他母亲照顾,是否会影响到我向他母亲索要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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