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交通事故的诸多问题
更新时间:2011-11-27 14:27:33
问题描述:
11月4号早晨,我的车子和对向行驶的车子发生碰撞,我方驾驶员受伤,我的车子严重受损,对方车子和驾驶员均无碍,对方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我负事故次要责任,我方驾驶员左腿髌骨粉碎性骨折,左脚踝后踝和内踝粉碎性骨折,左脚小指骨折,左脚跟腱断裂,现在已经做完手术出院疗养,医生说要一年之内做二次手术取钢板,然后还要三个月才能做伤残鉴定,我的车子修了6万元,从发生事故到修好一共浪费了一个月时间,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起诉对方赔偿我的损失,我可以要求赔偿我的哪些方面的损失,车损方面是不是包括车辆修理费,停运费,折旧费,施救费,还有当时我的车子里装的有货倒在农民的田里。被农民要了2500元的损失费,交警叫别人的车子和挖机清理货物费用500元,这些可以得到赔偿吗?
人伤方面是不是医疗费和伤残鉴定费,交通费,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家属探望时的生活费,住宿费,这些可以要求赔吗
如果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怎样起诉,车损和人伤能不能分开起诉和赔偿?
急切等待回答中-------------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