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拖欠工资,不履行合同请求法律援助
更新时间:2011-10-18 20:07:28
问题描述:
拖欠工资,不履行合同情况说明
我于2008年3月起,在重庆某民营医院工作。从2009年5月至2011年5月。(实际工作到2011年8月15日辞职)为两年期合同。合同的标题是合作协议合同,但在合同里明确了聘用关系,属于医院员工。归属医院全面管理,(有合同原件)。我于2011年8月15日因以下原因辞职离开了医院
1:重庆某医院长期以医保风险金名义扣押我应得工资的绝大部分,医保风险金名义扣押的工资欠款条。都按月有医院开具的欠条,盖有公章。从2009年三月起,开始扣押。到2011年8月离开。共扣押了18个月。医院理由为医保回款有风险。暂时扣押。一再要求医院把拖欠的工资按照合同要求,按月付清,但院方置之不理,最后在算取我应得的拖欠工资时候,随意胡乱克扣,态度蛮横。拒不执行合同。更不按照他们自己出具的欠条支付。
2:我与医院的合同里。是聘用雇佣关系。没有基本工资,是按照营业总额里各个项目的一定比例提成,作为工资收入的。但院方在2010年1月份后,在我不知情,也没有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无端按照72.5%的折扣来算取营业额。损害我应得的工资收入,多次询问按72.5%折扣的原因。院方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推说是医保这样折扣的。或许是作为风险金扣押。最后一直强行按照总金额的72.5%折扣来算取我的工资提成。
3:无端折扣,拖欠工资时间很长,每次询问。都没有明确理由,总是推说医保没有回款,暂时扣押。
我目前可以提供在医院工作的证明,胸牌。宣传资料。医院给我印制的名片,指纹卡。更有证人可以证明工作情况。
目前能提供的原始资料有:合同原件。医保风险金名义扣押的工资的欠条。每月工资的核算表。(不完全齐)。
值得请求律师帮助的地方:
1.按照合同违约。医院还应赔偿2万违约金。
2.三年工作期间,医院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给我交纳社保医保(合同里写明自己买)。应该是非法的。
3.拖欠工资的工资利息。
4.无端折扣的营业金额,损害实际收入。追回应得部分。至少可以多索回25%。
5.被迫离职的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