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实际股东为四名,而注册时只是由一人的名义注册,其他三名为隐名股东。
更新时间:2011-10-08 10:39:44
问题描述:
当出现法律责任时,四名股东如何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如果在注册之前三名隐名股东已于另一名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股东已签订了合同,在出现法律问题时会不会因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是挂名注册的股东(这个挂名注册的股东也参与经营)而并不是实际出资人,因此要承担比另外三个隐名股东更多的法律责任呢?请尊敬的律师帮我解疑。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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