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
更新时间:2011-09-26 11:57:57
问题描述:
我今年7月份卖了一套房子,二手房买卖合同上标明:“二、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预交购房定金壹万元整,甲方向中介单位押有效证件或相同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甲方违约赔偿乙方定金的双倍并支付中介单位的服务费。”“五、乙方须于在2010年9月1日前付清甲方全部购房款。”我已在7月26日配合卖方在工商银行办完贷款手续,但现在买方也没把房款给我(据中介和买方说是银行没把贷款的钱拨放下来),请问:这属于买方违约吗?有必要起诉买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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