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
更新时间:2010-01-15 14:19:01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家于今年2月份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并交了订金2万元和首付购房款23万元给卖方(总价为39.5万元),卖方开据一张收条 (写明收到订金2万元和首付购房款23万元,共计人民币25万元);也付了中介费4仟元给中介公司,与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三方一起到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当递交资料到办理窖口时,被告知此房屋无法交易,因房屋还在法院查封当中。我们无法等到解封的日子,就要求退还全部的25万元,是卖方构成违约的;还有要求中介公司返还中介费4仟元。
在协商过后,卖方称只能退还23万元,订金2万元无法退还.,退钱的同时要我们把所有的收条及合同等资料一同撕毁,否则一分钱都不还。我们咨询过律师,律师称证据在我们手里,他一定能打羸这场官司.。
我家父亲每月只有1仟元退休金,母亲早就下岗,这首付款大都是借来的,真的官司打羸了,卖方就是不还我们怎么办?何况打官司也要大半年。父母他们都是老实人,借别人的钱已经让他们负债累累了,如果卖方跑了我们向谁要钱去。
再三考虑后,我们决定先要回23万元。经过银行转账到的23万元后,所有资料全部撕毁,我拣回后重新粘贴,为日后的起诉作准备。
因为相信天下自有公理在,4月份我请律师将卖方告到法庭,可结果太出忽意料了。法院竞表明23万元卖方是以转账给我,而2万元是用现金给我的。我败诉了?无论如何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至今还不敢把这个结果告知父母。
眼看离上诉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您能帮我分析一下,我还要继续上诉吗?能有几分的把握能告倒他呢?为还我一个公道!!!
中介公司也没有还4仟元,律师告知针对的法不一样,所以不能并在一起起诉,只能是另一案。请问您:中介有理由不退还中介费吗?我告他们有用吗?!!!
谢谢(请)您能在百忙中详阅我的信,期盼早点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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