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改房的过户问题
更新时间:2011-09-03 00:37:59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很远房亲戚的一个房子想卖给我,这个房子原来是他老公单位分下来的房改房,全产权(成本价)的,97年办的房产证,但他老公已98去世,现在他的子女放弃继承,所以今年已把房产证的名继承过户到她老婆了。前几天去办理过户交易的时候,因为这一个房子是单家独户的,单一栋房子,所以国土局要求,要连土地一起买了才可以过户,算下来的钱跟我买房子的钱差不多了,且它继承的交易后的个人所得税,用交原单位20%的增值收益,还有其它之类的税,算下来费用非常地高。所以本人想通过私下交易的方式,我跟她签定买卖合同,并写遗嘱,她死后房子赠与给我,同时她的子女我会请他们做一个公证,放弃对房子的继承权,我想知道我这样做的风险大吗?因为她的房子属房改房,跟原单位有关系,如果以后原单位有意见,我这样的交易方式有保障吗?还有以后她的子女跟我有没有可能出现纠纷?还有以后我要再过户,我得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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