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1989年参加工作,2011年被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应该如何补偿?
更新时间:2011-08-22 19:36:24
问题描述:
朋友1989年参加工作,2011年被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应该工龄21年补偿21个月工资。但单位只按12+3.5=15.5年计算,补偿15.5个月工资,理由是:08年以前按劳动法补偿,就是有个补偿的文件,按一年12个月补偿,也就是只有12年。08年以后按劳动合同法补偿,就只有3.5年了。请问律师朋友们,单位算法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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