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
更新时间:2011-08-04 20:54:47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是成都一名快递工作人员。主要工作是投递并收寄天府广场周边的快件。近日身边同事由于在投递一件保价邮件过程中,不慎将此邮件丢失,因此邮件保价金额较大,为7000元人民币,已经报案。但查无音讯。并证实并非我同事监守自盗。但公司最后处理结果是这7000元邮件损失费全部由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第二件事是我上周收寄一客户三台戴尔笔记本电脑。我在确认3台电脑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用纸箱封装并用泡沫填充好。发往上海。但在运输过程中,其中一台电脑的外壳摔坏。由此客户联系戴尔售后鉴定,结果为修复需765元人民币。公司处理意见由我本人支付维修所有费用。另我们的薪酬为无底薪,一记件算。投递一件邮件1元;收寄1件邮件1.5元,再提取次邮件邮费金额的2%的提成。平均每个月工资在1900-4000元不等。所以我觉得公司不应该将所有责任和损失都推向我们一线工作人员。请问公司侵犯我们的权益了吗??该如何维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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