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次交通事故我会有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1-07-25 15:08:44
问题描述:
当日凌晨5时30分左右,我(严**)骑电动自行车(牌号为******)由东向西沿环形路行驶,行至环形路西北侧时,一辆无牌无证的电动三轮车(满载蔬菜)由西向东,行至环形路口未按交通规则逆向行驶,与我相撞导致我摔倒在地,电动三轮车从我手臂上辗过,造成我左前臂左尺桡骨中断骨折,左尺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前臂活动性出血。事故后肇事者(徐**)在我呼喊之后,才将继续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停驶,把我扶坐在事故发生地(当时外面正下着大雨)。她(徐**)独自驾驶电动三轮车离开了现场。我则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忍着疼痛独自从地上爬起,追到菜市场将肇事者找到。之后她(徐**)丈夫看到我的异样,方才将我送至医院救治。而我的电动自行车和肇事电动三轮车则被她(徐**)丈夫移至她家中。 当时我未带手机,未能第一时间报警,向肇事者要求报警,她驾车逃逸。到医院之后,在我强烈要求之下,肇事者家人通知我的家人。我的家人接到电话后,赶到医院,才能有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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