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我们需要偿还吗?
更新时间:2011-07-12 18:00:03
问题描述:
老公在外向别人借款20万,有欠条,是高利贷。这钱老公又转借给一个朋友的父母,也是收的很贵的利息,但利息一分钱都没拿到手,现在朋友全家跑了。据说那个朋友欠款有百把万,不只欠老公一个人钱,可能有多个债主。而且借给老公钱的人,都是那个朋友介绍的,是那个朋友找的人。整件事我事先并不知情,别人找上门来,我才知道的。后来老公说是那个朋友的父母找他帮忙,他父亲是开地下赌场的,需要大笔钱放到赌场用于借给别人赌钱,赚钱很快。他家的房产证已经抵押借了一部分钱,还需要一部分。让老公把我家的房产证拿出来借给他贷款。朋友的父母还承诺一天给老公50元的利息,并打了欠条。老公经不住诱惑,用我们家的房产证向别人借了20万的高利贷,而且这20万也是朋友的妈妈做的担保人,老公写的借款人,这20万的利息也是朋友的父母出。但现在朋友全家都跑了,找不到人了,借钱的人找不到那个朋友就找我老公。这20万未用于我们家里开支,我们需要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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