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父母逝世后两个弟弟无任何附加条件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现两个弟弟希望撤销前公证书而重新办理共同继承的公证,是否可行并走何程序。
更新时间:2011-05-17 15:15:26
问题描述:
5年前父母逝世后两个弟弟无任何附加条件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由我一人继承,并已经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书,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未将先父的产权证转移过户。现两个弟弟希望撤销前公证书而重新办理共同继承的公证,我也同意,不知是否可行并走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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