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停发我二月退休金由谁负责?
更新时间:2011-04-09 19:14:45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度12月23日退休。现单位在今年2月12日才到社保给我办理退休手续(晚办二个月),结果发现92——93年我漏保一年保费(我是在93年7月从原单位调到现单位的。原单位在95年才开始参保,并给职工补交了这之前的保费。可那时我已不算单位的职工了),当日我个人就把所欠保费补交了。但根据社保公司的规定,停发我今年1、2月份的退休金。找退休单位,单位说是原单位的责任不管。我个人认为就是我退休单位的责任,因为一是原单位早已倒闭了,二漏保完全可以提早补交,如果我退休单位能在我退休后的当月(社保要求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应提前四个月)就到社保办理退休手续,就可以及时发现漏保的问题,就能及时补交保费,社保就不会停发我二个的退休金。总之,不管是原单位还是现单位的责任,不是我个人的责任。做为现单位的职工,对社保基金的交纳情况的了解掌握,完全是我单位的工作职责,因为既使我要了解,社保也是对公司不对我个人。总之我不知道这两个月的工资由谁给我发。请您百忙中抽时间从法律的平台,维护退休同志的权益的角度给予解答。春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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