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就一直不还钱。2借款借条以及利息约定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是否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11-04-09 15:10:04
问题描述:
我有个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衷心恳请您会为我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村里主任于8月份向我借款2万元,用于村里各用户水表安装工程,村主任留下借条签字且加盖公章,借条内容如下:今借XXX两万元用于村里水表安装,期限两个月,利息每月2%。借款人:XXX(村政府公章)
现在已经4个多月,向其索要仍然以没钱理由不予归还,原因是村里水表安装县政府财政有补助一部分资金,并先向乡政府里交一部分钱,就是我这两万。而后村民每户收取一定费用,因为各个村民未交安装费用,所以水表安装项目就此搁置,在乡里预交的钱也没有退(村主任说),所以就一直不还钱。注:村政府也没有其他值钱的资产。
请问律师:1我该如何向其追回借款,拿到自己的钱?
2借款借条以及利息约定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3如果村政府没有钱村主任个人是否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恳请您帮我解答疑惑。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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