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替换部件该归谁所有(我还是全责方)?
更新时间:2011-03-01 12:16:03
问题描述:
本人车被追尾,对方无保险需要自费为我修车(维修费用10004),并要求所有替换的部件归其所有。后对方以经济拮据为由极力压缩维修费用,由于本人老婆临产,需要用车,就做了部分妥协(最终维修费用8200,某些部件换改修)粗算下来本人损失2000多(交通费,维修费,误工费)。请问汽车维修替换下的部件应该归谁所有(损坏部件可变卖)?如果诉诸法律,我可要求什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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