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引起的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1-02-13 19:03:16
问题描述:
朋友在一个2000人左右的外资厂工作,因他们厂前15年均有发年终奖,今年换总经理后一直没有提年终奖的事。员工每月最多只有一天的休息,公司又安排年初三开始加班。因此员工意见很大,这时有人发了一个倡导年初三罢工的短信,工厂很多员工都相互转发了这封短信,我的这位朋友也转发了。后来年初三,初四员工确实实施了罢工,政府相关的人事部门也来进行了安抚,公安部门的人也来厂进行了了解。后来工厂用半个月的年终奖平息了这次罢工,员工也于年初5(2011年2月7号)开始正常上班了。但事后听说工厂通过公安局在调查转发信息的人。我的朋友也接到了自称是公安局的人打来的调查电话,我的朋友有些害怕,为此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咨询:
1.这种事公安局会立案吗?
2.我的朋友在这个事件中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3.工厂可以无偿终止转发短信的员工的劳动合同吗?或者说工厂可以给发短信的人什么样的处罚?
以上拜托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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