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骑电动车被交警抓到,罚款2000RMB,还要拘留15天,还要扣我B2驾驶证12分?
更新时间:2018-05-09 08:40:23
问题描述:
本人由于刚来珠海市不久,不熟悉特区的交通管理条例,我是穷人买不起4个轮的小轿车,但是为拉方便生活我买了一台剀骑大公主801电动车,在2010年12月16日在香州人名西路被交警当无证驾驶抓拉,说我的电动车是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要罚款2000RMB,还要拘留15天,还要扣我B2驾驶证12分?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的电动车会变成机动车?还要拘留?我犯法拉吗?
2010年1月1日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规定,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 50公里/小时的两轮电动车或空车重量不超过400公斤的电动三轮车,定义为电动摩托车。
如果该电动三轮最大速度大于50km/h,则依法属于机动车
否则属于非机动车
我的最高车速度才40KM/H(买车有说明书跟发票)这也算是机动车?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