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修改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
更新时间:2010-12-17 17:52:23
问题描述:
12月15日13点30分左右,我骑摩托车沿八一路由南向北行驶,当时车速20码,在前方8米左右有一半截头小货车后载偏东南方向斜一长梯,偏东南方向斜出车厢2米左右。行驶至八一路和育新街交叉口,小货车突然停止并未开停车警示灯(小货车车头已过交叉路口).由于紧急刹车躲避不及(如不躲避我会迎面撞在长梯上),撞在小货车的右侧,造成我车翻并且摩托车砸在左腿上。这样陈述可以吗?请帮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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