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带着孕妇被摩托车撞倒并报警后的责任及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0-12-02 10:31:03
问题描述:
具体情况是,在一个没有交通灯的但地上有类似斑马线之类标示的路口,骑电动车带着怀孕不久的老婆横穿公路,穿过人行道到了机动车道上,速度并不快的继续横向行驶,这时我老婆突然感觉一辆摩托车直向行驶过来了,车速估计很快,当时他似乎刹车了,但摩托车左右晃动很厉害,还是控制不住撞到我老婆腿上,人车都摔倒,人没有重要外伤,就是老婆的裤子被摩托车撞破了,好在穿得多身上只是多处淤青,这都是小事,关键是她的小肚子有点坠胀感,担心孩子有事,拨打122后报警,然后120又把双方送去医院,我们各自付费先看病,对方说是腰肌扭伤,老婆肚里的孩子暂时没大事,因为不想乱用药就没住院,先回家卧床休息观察几天。
第二天去警察那里,主要意思是对方有驾照但摩托车无牌,而我们电动车是借道行驶负主要责任,但因为老婆有孕在身,身上多处淤青,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大概是什么险种里规定的住院和不住院多少钱以下都报销。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同意就上诉。
其实我们对法律一窍不通,还是整明白现在谁占理,请问;1.电动车负主要责任,实际需要负责哪方面。是最后需要赔什么钱吗?2.双方的车子估计都摔烂了,以及报警产生的拖车费停车费什么的,都由谁负责出钱?3.我老婆检查费用以及休息产生的误工费等等,按警察的说法都由对方负责吗?请高人指点,如果老婆休息几天,孩子保住了,那接下来该怎么解决才能不吃亏呢?倒不说占什么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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