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团险中的主险意外伤害附加意外医疗1万保额,被保险人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而死亡,保险人是否应赔偿主险保额之外还要赔偿附加险的1万元?
更新时间:2010-12-02 22:47:16
问题描述:
于2009年6月单位购买了意外伤害团险主险2万,附加意外医疗1万保额。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了交通事故,经全力抢救一周无效而死亡。被保险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而负主要责任的肇事者既没有任何保险又无力赔偿,经法院调解只给10万元的赔偿金,远不足死亡赔偿金,故所花医药费没有得到补偿(有法院判决书及证明和医院收据)。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在单位投保人的催促下,于一年前只给赔偿主险的2万元,而附加意外医疗的1万元,索赔至今不给赔偿,请问:我作为受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意外医疗的保额1万元吗?衷心希望得到您的帮助,先致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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