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了我们的损失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11-22 19:55:15
问题描述:
我们的大概情况
业主(出租方)乙方将自己的一幢房子租给甲方(承租人)做出租房从2009年到2015年,(里面装修都是乙方装修),甲又与丙(合作人)合作经营此房,大概投资了三十万,但10年12月政府要拆迁这幢楼,
下面是甲、乙、丙三方签的合同(实在汗,签的确实简单,房子大概有两千平米、六十个房间)(字数限制我把不重要的删了)
甲方与乙方的租凭合同
(乙方)二至五楼承租给(甲方)经营,双方同意协定下合同:
一:承租楼期限六年,双方认定合同起2009年三月一日至2015年三月一日止。
二、甲方每年应在租凭期限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乙方全年租金壹拾陆万元整(附发票)。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并不使用乙方电梯,如需使用,甲方必需负责电梯电费及维护费用,甲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遇地方性问题,乙方必须尽力协助。
五、甲方在经营期间内在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如因不慎而发生火灾失盗,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八、甲方承租期间,如不续租,应按原状交付乙方,损坏公物由甲方负责整修、赔偿。
九、合同承终止到期,甲方如需续租者,应提前一个月与乙方协商重新订续则合同方为有效。
十、本合同订定之日起,双方规定执行,任何一方不能违约,在租期间,甲方因故不能经营,乙方概不退还租金,甲方在租期内,如需转租他人,须经乙方同意,乙方则不另提升租金。如业主有何变动,合同照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与丙方合作合同
甲方同意把位 二至五楼承租来的房子与丙方合同经营,经营的承租房160000.00元(壹拾陆万元整)(见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作时间:2009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双方同意协商以下合同:
双方第一年投资200000.00元(贰拾万元整),甲方按35%出资,丙方按65%出资。回收本钱甲方按35%回收,丙方按65%回收。本金回收完后,盈利按各50%平分。
双方第二年以后房租160000.00元(壹拾陆万元整)甲方出资40%丙方出资60%,本金回收后,盈利按各50%平分。
双方合作期间,如任何一方要退出,只能按股份出售不能吵闹,家电不能动不能买卖。
问题:像这种在合同期内政府拆迁的,
乙方和丙方能不能得到赔偿?
国家有没有对这方面的规定
丙方如何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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