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合法。1.拆迁协议的赔偿安置问题已有书面合同在手,是否有足够效率敦促建管所批准建房,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0-11-22 15:29:37
问题描述:
我在农村原有一块老宅基,父母居住,现遇拆迁,镇政府重新统一安置全村新宅基地统一建造,协议签订,抓阄完毕,地块确定后,建管所一直不给准建放样,理由是:我家在本镇1996年时另购有一块宅基地,当时村委公开出售的,卖给同村张某,张某后又转卖给我家,我家自行建造后取得房产证为我父亲的名字,土地证一直未有,此次镇政府取出96年的建房申请审批表一份,上面写有老宅收归集体字样,但没有我家人签字,此表我家也一直未见过,以此为由要在此次拆迁时按一户一宅原则收掉我老宅,请问是否合法。
两个问题请专家解答:1.拆迁协议的赔偿安置问题已有书面合同在手,是否有足够效率敦促建管所批准建房,
2.我家现有两块宅基(一块老宅,一块购买)在市国土资源局全无登记,在镇所在的国土资源所也不给查询,只说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土地证就是谁的名字,以此来确定我一户两宅的情况,是否合法?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