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10-18 21:23:57
问题描述:
我父母有一个大货车,雇佣了司机。前段时间在路上由于种种原因将一辆小车撞翻,车上的女主人受了些皮肉伤,主要是玻璃渣划伤了皮肤,我父母主动承担责任,送女主人到医院治疗。前面一直很好,她也很体谅我父母,知道我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也很同情,我父母由于买车还欠着几十万的钱,出了这事更是雪上加霜,每次去医院都要到处借钱,医生中间告知我们该女主人有部分玻璃渣未取出要出院三个月后再进行手术。慢慢女主人也不像开始那么体谅我父母了总是打电话给我父母要伙食费,很快,她伤口愈合该出院了,但她却提出要我父母一次付给她8000的费用,并签订协议以后就不再找我们。我们觉得有点多,问了问交警同志,他们也认为不太合理,他让我们自己协调。后来不欢而散,她出院了却仍在医院留有床位。
今天,他们来电话将我父母叫了过去,说计算误工费,将前面住院期间和之后的三个月都算作误工,我不知道这样合理不合理。我们咨询过医生,有些小玻璃渣在肉里是不影响日常生活工作的,但是她说她很疼,梳头都不可以,我不知道我们应该怎样争取自己的权益?希望各位资深律师能给我们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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