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交养老保险,能否要求补缴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5-09-25 10:02:57
问题描述:
我是环卫工人,在07年早上上班早扫途中掉入一口没盖的井中造成肋骨骨折4根。经过工伤鉴定 ,工伤结果于09年11月鉴定为10级。现在单位想给20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干了将近20年,并未给交养老保险。有没可能要求单位给补交保险呢。这个事情给20个月工资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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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2013.03.21 00: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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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42757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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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再补缴社保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二、《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2013.11.29 05: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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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55495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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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只要当事人需要继续参保的,用人单位停止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原因)就要办理社保转关系转接手续;2、办理该项时,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事先咨询接收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只有对方同意接收该关系的,才能办理转接手续。一,转移社保关系的手续及需要的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单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凭单位介绍函、被代理人员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社保机构的户名、帐号和开户行名称,并盖社保机构公章。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第二代身份证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3,个人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持接收单位介绍函,调出单位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二,社保续交的方式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基金不再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的,转移模式依然为“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都要转移。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2,具体办理方式为: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自谋职业者可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医疗保险手册、卡,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015.09.25 1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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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志红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成都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赔偿损失
    2010.10.15 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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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彤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沈阳
    单位应当补缴养老保险,这涉及民生的问题,老有所养是政府的责任。十级伤残的,应当赔偿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共18个月,给你20个月应该是够标准了。
    2010.10.15 15: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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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士强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鞍山
    20个月的工资只是对你此次工伤的补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是单位必须给你交的。
    2010.10.15 18: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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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志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鞍山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或赔偿损失,单位不应解除劳动合同.
    2010.10.15 19: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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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要求单位补缴以前的养老保险金?
可以,但是补交社保一般仲委会和法院都很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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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否要求单位补缴过去的养老保险?
当然可以。新法规定不签合同的,需双倍支付工资。并且要交保险。但2年前的需慎重研究如何处理。另外,证据可能不容易取得。需设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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