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区重大交通事故咨询
更新时间:2010-10-15 08:57:39
问题描述:
肇事司机开一辆凯迪拉克将一辆电动车撞倒在非机动车道,但是电瓶车的车主为酒后驾驶,但是录口供时,肇事司机却说他只是占用车道并未行使,这种情况下是不是电动车车主为主要责任?这样是不是只能赔付30%?还有肇事司机同交警间肯定有猫腻,因为并没有抽取肇事司机的血液拿去化验酒精度。现在机动车主因为颅内出血做了开颅手术,伤者虽为成都人才流动中心人才但并未缴纳社保,这种情况即使出院做了伤残鉴定是不是也拿不到任何赔偿?可以通过什么方法在伤残鉴定之前将社保部分补足吗?因为伤者为农村考过来的大学生后留在成都,所以急需要各位的帮忙,如果有哪位律师可以帮忙给解决的我们愿意付取酬劳,但是至于打官司,我们并不希望,因为那会牵扯伤者太多精力,并且伤者的父母一方为癌症患者,到目前都没有让父母知道,只是一些亲朋在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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