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是否要承担责任?
更新时间:2010-09-14 22:11:38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欧洲地接社的OP,最近操作一个团队,我们旅行社在与客户的合同条款中个,要求是提供一部25座以上的巴士。但最终因为操作上的种种原因,我这里给客户最终提供的是22座的。既是不与合同协议相符。 现在客户方面,以此节点要挟拒付团费。想请问一下专家,这样的情况。客人拒付团费是合法的吗?
另外,我想问一下,若因此问题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员工个人的过失是否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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