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商标侵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问题
更新时间:2010-09-13 19:57:34
问题描述:
一、我公司商标系驰名商标——小龙头,已注册。当地另一生产同类商品的公司在相同商品上使用“小龙嘴”商标;我公司起诉至法院,一审驳回,二审调解——另一公司在其包装上加注其商品非小龙头系例产品。但事后该公司去仍在销售未经标注的商品,理由是其销售的产品系我司起诉前生产的,实际上系把生产日期往前提的产品。
二、现在我想以其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再次提起诉讼。 问题:1、能否被受理,是否会存在一事不再理问题?2、即使被受理,其行为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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