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评残部门咨询
更新时间:2010-08-20 14:20:05
问题描述:
尊敬的各位律师:您们好,我今年五月一号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我左腿股骨骨折,已通过手术钢板固定。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对方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交警让我想回家静养,相关的赔偿等恢复一些再说,七月份我回医院检查,恢复的不是很好,医生让我十月份号再回去检查。我听说骨折三个月后可以申请评残,有几个问题:请问大家评残的时机是怎么把握的(医生开具治疗终结证明之后)?向哪个部门申请评残,是否需要告知对方?
我看到网上有很多司法鉴定机构请问医院可以评残吗?
需要请律师吗?问题比较多,希望大家耐心给我解答,非常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